????“禁止自帶酒水”、“包廂內設最低消費”……這些消費者外出就餐時遇到的煩心事,幾乎每年都會見諸報端。長期以來,經(jīng)營者利用其提供的格式合同中的霸王條款免除自身責任,加重消費者負擔,這種行為讓消費者又惱火又無奈。為解決此類問題,新的《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以下簡稱新消法)第二十六條做出了比此前更詳細又有針對性的規(guī)定:“經(jīng)營者在經(jīng)營活動中使用格式條款的,應當以顯著方式提請消費者注意商品或者服務的數(shù)量和質量、價款或者費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安全注意事項和風險警示、售后服務、民事責任等與消費者有重大利害關系的內容,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予以說明。經(jīng)營者不得以格式條款、通知、聲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費者權利、減輕或者免除經(jīng)營者責任、加重消費者責任等對消費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規(guī)定,不得利用格式條款并借助技術手段強制交易。格式條款、通知、聲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內容的,其內容無效?!?/p>
????新消法實施之后,我市餐飲業(yè)情況如何?各方對此有何意見?記者日前對此進行走訪。
????一些餐館另收“服務費”
????近日,記者探訪市內多家餐飲飯店了解到,為了迎合新的消費理念,大多店家均稱不再禁止客人自帶酒水,尤其是一些高檔飯店、餐廳,允許消費者自帶酒水飲料,也不收服務費。而對于個別中小型餐廳、飯店,收取“服務費”的現(xiàn)象仍然存在,但一般會事先明確告知。
????在位于新興二路的一家餐廳,當記者問及訂餐能否自帶酒水時,一名負責訂餐的工作人員答復稱“沒問題”。該工作人員稱,他們知道現(xiàn)在酒店不能禁止消費者自帶酒水,因此,無論是舉辦宴席,還是散客消費,顧客入場可以自帶酒水消費。在店內,記者看到,有顧客拿出自帶的紅酒,服務員隨后便拿來了開瓶器和酒杯供顧客使用。
????一餐廳經(jīng)營者表示,“禁止自帶酒水”的舊規(guī)以前就已被酒樓、飯店自行廢除,除考慮消費者意見、新聞輿論等因素外,更多的是餐飲業(yè)市場競爭的結果。
????同時,走訪中,一些消費者反映,在外就餐時,如自帶食物,會被餐廳加收服務費。部分餐廳經(jīng)營者也表示,客人如自帶食物,消費前他們會口頭告知,讓客人自主選擇。
????近日,梁女士在位于蝶山一路的一家飯店訂了清明家宴。消費當天,她與家人一同來到該飯店就餐,同時帶來了祭祖用的白切雞,打算吃飯時一并食用。但當她拿出這道菜時,卻被飯店的工作人員告知,如自帶食物進店食用,需加收服務費20元,梁女士對此表示不解:“現(xiàn)在新消法不是已經(jīng)規(guī)定,不能有這些霸王條款了嗎?”工作人員回應,這是店內的規(guī)定。無奈之下,梁女士只好加付了服務費。
????對于自帶酒水、食物該不該收費的問題,不少店家認為收取一定的服務費,合情合理。“我們的菜價很平民,利潤低,如果客人都自帶酒水食物,我們可能就要虧本了。”中山路一家火鍋餐廳的老板楊女士表示:“我們畢竟提供了場地和服務,收取一點服務費是應該的。”一些消費者也認為,餐館對自帶酒水的食客收取一定的服務費,情有可原,只要不是收得太離譜,還是可以接受的。
????是否“霸王條款”尚未定性
????市面上部分餐飲業(yè)所設定的自帶食物加收服務費規(guī)定是否屬于霸王條款,消費者面對此類要求時應如何處理?記者就此咨詢了市工商部門。
????市場與合同規(guī)范管理科有關負責人介紹,盡管新消法對一些商家利用格式條款強制或限制消費者交易的行為作出了新的界定,但目前尚無明確的法律和司法解釋將具體的條款內容定為“霸王條款”,廣西也暫未出臺有關的細則。該負責人表示,從經(jīng)營者的角度而言,顧客在其店內就餐消費,經(jīng)營者需保證所提供的食物質量安全以及顧客的人身安全,如顧客要求食用自帶的食物酒水,經(jīng)營者收取一定的服務費可以理解。同時經(jīng)營者也需考慮自身的經(jīng)濟利益。從消費者的角度來看,餐飲業(yè)并不是壟斷企業(yè),如果在就餐消費過程中,與餐飲經(jīng)營者在消費上無法達成協(xié)議,也可自主選擇其他場所消費。由于餐飲場所所提供的服務并不同于產(chǎn)品質量,可以通過一定的法規(guī)條文加以定性,因此一時也無法判別其屬性。
????對于上述梁女士的遭遇,市消協(xié)有關負責人表示,如商家在消費前事先明確告知消費者收費要求,消費者可自行選擇消費,如是消費后事后告知收費要求,則侵犯了消費者知情權的合法權益,消費者可對此進行投訴。如消費者在接受服務后,對收費存在疑惑,也可反映至行政執(zhí)法部門,部門將對雙方利益進行權衡,引導雙方進行協(xié)商,如協(xié)商不成功,將建議消費者通過司法途徑進行起訴,請求法院確認該條款無效,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此外,記者了解到,為配合新消法的實施,廣西擬啟動對《廣西壯族自治區(qū)消費者權益保護條例》(以下簡稱《廣西消保條例》)的修訂工作,從即日起,廣西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向社會廣泛征集修改意見。市消協(xié)有關負責人表示,新消法出臺后,“謝絕自帶酒水”和“包間設低消費”等格式條款性質的探討,成為消費者熱議的話題,這次向社會征集有關條例的民眾觀點,將會推動法則的完善。 |